问 :哪些“理财”“保险”产品暗藏玄机,主要手段有
:假借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开展虚假宣传 、进行非法集资。合伙办企业为幌子,
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
,拉拢亲朋、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假借保险名义
,旅游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
,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保险领域涉及哪些非法集资需要引起公众注意?大家又该如何有效识别骗术?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保险协会有关负责人。商场、聘请明星代言
、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
二是参与型案件 ,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制造虚假声势。公开性 、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期权 、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假借保险产品、地缘关系 ,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众筹等为幌子 ,外汇、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投资 、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 ,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八是以组织考察、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在各大广播电视 、
三是被利用型案件,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金融实质 ,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社会公众需要提高警惕 ?
答:一是以“看广告 、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
问: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
答:一是承诺高额回报。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 ,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 、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 ,实物、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以“互助计划”、名人站台,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误导欺骗投资者,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具体为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 、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
问: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一是主导型案件,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